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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在特定情況下可廢除「免針紙」

政府修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在特定情況下可廢除「免針紙」,今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

政府決定修改《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當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免針紙」前未有進行臨床評估,可宣告廢除相關「免針紙」;亦賦權局長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的所有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

《修訂規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局長),當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未有進行臨床評估,可宣告特定的豁免證明書失效。此外,局長亦可以基於公眾利益的考量,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的所有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局長在宣告某註冊醫生所發出的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前,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疫苗通行證」制度是否出現紕漏或其穩健性有否受損;有關註冊醫生在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有否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和該醫生在特定時間內發出豁免證明書的數量、模式和方式;以及衞生署署長的意見等。
 
此外,《修訂規例》亦把《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的有效期延長六個月,即由2022年12月31日午夜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午夜。
 
政府發言人強調,「疫苗通行證」是對抗疫情、保障公共衞生的重要工具。為確保「疫苗通行證」制度的完整性及穩健度,並考慮到法庭就司法覆核個案的裁決,政府有責任堵塞相關漏洞,以提供清晰法律基礎,防止未必符合豁免原意的人士繼續使用相關豁免證明書。有關措施旨在保障未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士,減低他們進入高風險場所時所承受的風險,同時避免為公營醫療系統帶來不必要的負擔。政府呼籲巿民同心抗疫,配合政府的抗疫措施。醫護業界亦必須堅守專業操守,以繼續得到巿民信任。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政府會繼續加強監察機制,密切監察醫生簽發「免針紙」的情況,如有發現異常,或涉及刑事成份,政府定當嚴肅處理,並會考慮引用有關權力宣布相關免針紙無效,以及將資料轉交醫委會及執法部門跟進。

盧寵茂又說,警方共就7名涉嫌濫發「免針紙」的私家醫生採取執法行動,共拘捕39人,包括6名醫生、7名職員及26名病人,涉嫌干犯「製造虛假文書」、「串謀欺詐」及「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罪名,其中兩名醫生分別被控三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兩項「串謀欺詐」罪。另一名醫生正被警方通緝。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負責任的政府,正確的處理方法是以社會的健康衞生、安全為依歸,就不是去爭取那個法律觀點是對或錯。我們容許15,000多人在街上走來走去、進入公眾場所,其實某程度是對其他對社會負責任的香港人的身體健康構成某程序的威脅,我不覺得目前安排有甚麼不妥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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