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防護中心社交媒體專頁告示,《2021 年吸煙 (公眾衞生)(修訂)條例》(條例) 將於2022年4月30日生效。條例禁止進口、製造、售賣、推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等。
違者最高刑罰為監禁六個月和罰款50,000元
當局詳細法例條文請參閱《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或瀏覽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網頁https://www.taco.gov.hk/t/tc_chi/legislation/legislation_as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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