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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 : 新冠患者隔離令本月30日撤銷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時表示,社會對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已十分牢固,患者病情也多屬輕微,政府對疫情的管理需要邁向新階段、新模式。他宣布,向新冠患者發出隔離令的措施將於本月30日撤銷。

政府決定(1月30日)起取消對新冠病毒感染者發出隔離令,衞生防護中心會在當日向之前獲發隔離令的人士,發出撤消隔離令的通知,他們可於當日起可提早離開正進行隔離的住所、醫院或社區隔離設施;

隔離令撤銷後,政府會改為向感染人士提出健康措施建議,市民毋須再在防護中心的平台呈報自行檢測陽性結果。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總監徐樂堅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當局由1月30日開始不會再發出隔離令,已發出的隔離令亦會於同日撤銷,並會停止向確診市民發放抗疫包。由於確診者屆時毋須再申報,三個呈報平台當日會停止運作。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由1月30日起,確診新冠病毒的僱員條例安排將無異於其他疾病,員工可視乎個人需要求醫及取得病假紙,僱主須按僱傭條例給予病假及津貼等。一般情況下,若員工檢測陽性但未有不適,可繼續上班,或可與僱主商討工作安排。他強調,若僱主要求確診員工不要上班,僱主須如常支薪。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今日表示,公立醫院已制定有效應變方案,遠程醫療和新冠特效藥被廣泛應用,疫情對公營衛生系統的威脅已明顯改變。加上市民抗疫能力和院舍預防及處理確診個案能力大大提升。他指出,為了令社會有序復常,政府處理新冠疫情亦有新模式,由原來一刀切強制隔離,改為市民自主決定。

不過,盧寵茂表示,取消隔離令不代表新冠病毒消失,強調疫情仍會為醫療系統及社區,特別是「一老一幼」帶來風險及壓力,再者全球疫情仍存在變數,因此政府會維持新冠疫情緊急應變級別,並會延續院舍及學校等的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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