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至政府新聞網原文,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體育處所資助計劃」於二月二十二日起接受申請。計劃旨在為《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規例》)(第599F章)下被指令在一月七日起關閉的體育處所,提供一筆過十萬元資助,以紓緩現金流轉壓力和財政負擔。
計劃截止申請日期為三月二十一日。曾獲第三輪或第四輪「防疫抗疫基金」「體育處所資助計劃」資助,並已提交第五輪「防疫抗疫基金」「體育處所資助計劃」的申請人於是次遞交申請時只須提交申請表格,而無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的審核工作會於申請期內同步展開,政府會因應申請人所提交的所有資料予以考慮。為免延誤審批,申請人須確保提交完整及準確的資料。
如對計劃及申請手續有疑問,可致電3509 7061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查詢。計劃的申請表格及指引可於民政事務局網頁(www.hab.gov.hk/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fitness/aefv6spss.htm)下載。
根據《規例》及計劃的申請指引,合資格的體育處所指在香港擁有固定地址及獨立營運的處所,其主要及實質業務為在該處所內提供體育活動,而該等活動須為相關體育總會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認可體育機構所推廣的活動。
政府新聞網原文: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2/20/P20220220004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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