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公屋租戶如短暫未能交租 可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

據政府新聞公報,為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房委會宣布,在本年2022年4月至9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政府新聞公報原文,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今日(4月22日)宣布,在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在疫情下,為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房委會已於2020年5月至10月採取臨時措施,暫緩向成功申請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其後房委會將這項措施先後三度延長至今年三月。鑑於疫情對本港經濟的影響持續,房委會決定在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為期六個月內,再度延長有關措施。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租援)計劃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在這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房委會亦會作抽樣調查,以防止濫用。

租戶可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或中轉房屋辦事處,以了解安排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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